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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0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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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C02版:先驱深度
华裔艳星白灵拍主旋律:“天理不容”的大旗下
 作者:文铮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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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年逾五旬的“华裔艳星”白灵并不为中国公众熟知,近日却因参拍纪录片《震撼世界的长征》而被网友们的“正能量之矛”逼到了悬崖边上。
  播放该纪录片的中央电视台也跟白灵一起被舆论“连坐”了。白灵本人已在微博发文致歉,但并没有得到谅解。
  其实白灵并不配成为这一事件的主角,背后的影视制作和发行机构才是始作俑者,但公众的不满情绪在第一时间抓住的只有白灵,而这些不满情绪更难被釐清究竟是基于什么?
  白灵事件中的实质问题
  长征在中国的历史地位毋庸置疑,其“神圣性”在大陆更是容不得丝毫轻慢。一个经常在镜头前裸露的女演员参拍此题材,顺理成章被认定是天理不容。
  红军军服穿在她的躯体上,配合那张被眼线和睫毛占据的脸,给人一种扭曲的观感,大陆网友疾呼这是对红军的大不敬,是对长征的大不敬,是对中国革命和历史的严重玷污和褻渎。
  诚然,这种义愤心理具有强悍的合理性,因为该事件的确触及了爱国人群的底线,白灵身上的艳俗标签无法被洗白,其个人意志的纯洁与否也并不能作为大众评判的参考依据。
  但是,在“天理不容”大旗下甲光向日的人们,是否有意地迴避了对实质问题的部分理解呢?
  实质的问题是:人们真的在意这件事吗?人们真的那么爱国吗?
  人们的谩骂之声相信并不完全出自事件本身,谩骂的背后裹藏著对中国社会文化现状、社会风气的失望,是升空的现实与悬空的历史对接失败的懊丧。
  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,并不只是固有情怀的瞬间爆发。
  “天理不容”的非法性讨论而不管是失望还是懊丧,它作为一种情绪不过是孑孓般的存在,真正的爱国主义也无需对此大动肝火。白灵不过是随机成为情绪流泻的一个出口,但这个出口显然是人工开凿的。
  由此来说,天理不容四个大字并不完全合法。
  首先,人们对白灵的詬病有些过于主观,她对自身形象的表达方式妨碍了“真实”自我的显露,这里的真实自我就是大众能够接受的正能量的人格。
  白灵自幼酷爱表演,文革时期的八大样板戏熟稔于心,在成都插过队,在西藏当过文艺兵。复员后就职成都艺术剧院,在表演话剧《月琴和小老虎》时被导演滕文驥看中,得到了电影《海滩》中小妹的角色,开启了影视表演事业。
  1990年,白灵受纽约大学电影系邀请,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入校学习,随后留美进入好莱坞发展,先后拍摄了《乌鸦》(TheCrow)、红色角落(RedCorner)、《安娜与国王》(AnnaandtheKing)等影片,其中凭《红色角落》获得美国NationalBoardofReviews的突出表现奖。
  2004年,凭惊悚片《饺子》斩获台湾金马、香港金紫荆、金像奖最佳女配角三项大奖,同年出任柏林电影节评委,可见白灵并不是一个光靠裸露搏出位的女演员。
  不过她身上的“文化属性”与中国社会所倡导的价值观严重对立,人们并不认同她的演员身份,而是执著于她的“廉价肉体”、她所奉行的“以自我为中心”的生活态度。
  如果按照道德目的论的角度去关照,白灵并不至于被挞伐,她的出发点并不“裸露媚俗”,只是表达一种愿望,可愿望的实现手段触犯了大的原则和纪律。
  其次,当下中国社会中人心大都处于一个失重状态,失重的表现形式是烦乱的空虚。
  随著年龄的增长,随著物质的侵袭,人们的心灵被磨得粗糙,缺乏感知力和敬畏心,长征作为一个神圣的符号,尚能够突破物质重围刺探到人们渐趋麻木的神经末梢,但这种刺激对于大部分人群而言仍是概念性和臆想性的。
  人们对白灵事件的光火,体现出对自身现实境遇的不满,这与地位和财富无关,完全是精神层面的老化和断裂。
  当谈及鲍勃‧迪伦(BobDylan)获诺贝尔文学奖、庄奴去世、中国男足一塌糊涂时,有没有意识到这些看似毫不相干的新闻,与白灵事件都指向同一个问题,那就是内心的失重。
  因为失重,人们不再崇拜文学,庙堂文学不得不去吸收平民摇滚的力量,犹如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与工人阶级的一次联姻,作为疲软的资产阶级,渴望工人阶级身上的孟浪之力。
  庄奴逝去,中国词坛三杰时代彻底终结,没有人再能写出那种歌词,没有人再能谱出那种旋律,即便是他们本人在今天也不能,因为失重。
  中国男足的精神面貌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缩影,不知道国足运动员私下会不会骂白灵呢?爱国在这里可能再次错位。
  很难言明是包容白灵的社会更先进,还是封杀白灵的社会更纯净,但横亙在心头的长征镇压了妄念的同时,也镇压了转瞬即逝的思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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