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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05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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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C05版:先驱时评
动物保护冲突不是 敌我矛盾
 作者:肖擎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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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流浪狗“小黑”被打,让打狗者王建遭到爱狗人士人肉搜索,他的家庭住址、手机号、QQ号、车牌号等信息被公布在网上,受到影响的还有他所在公司的同事们。打狗者为自己的过激行为公开向爱狗人士道歉,并答应支付1万元用于小黑狗的治疗。
  看了小狗的照片,嘴被打歪了,那不是让人舒服的画面,也看了爱狗人士群攻打狗者的照片,以多敌一,步步紧逼,场面也不忍直视。王先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,促使他付出代价的方式不是来自法律,也不是合宜的道德指责,而是来自爱狗人士的“私刑”。社会舆论从斥责打狗者,反转为噁心爱狗人士的极端。
  这使我想到一个表述,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。无论爱狗人士还是其他人群,本应有一些基本的价值共识,不同的理念和生活方式应有共处的空间,而很多时候,围绕宠物乃至动物保护的分歧变成了激烈的对抗,对抗的目的是要打倒和战胜对方。
  在这个层面上讲,一种“人民内部矛盾”变成了“敌我矛盾”。
  流浪狗“小黑”被打引发的风波,爱狗人士主要不是在身体上施加暴力,而是在精神生活上实施惩罚和折磨,并且将之公开化。联想到这几年,一些人反对将狗物化,提倡狗的生命权和人平等的声浪很大,“以领养代替购买,以结扎代替扑杀”,爱狗人士拦运狗车,解放动物,围堵屠宰场,引发了很多冲突。冲突没有引发流血事件,但“斗争”的色彩人们是不难感受到的。
  敌我矛盾的解决方法是,你死我活,只能一方吃掉一方。解决动物保护引发的冲突,是要这么干吗?当然不是。在政治话语里,针对人民内部矛盾,已成共识的说法是,不同类型的人民内部矛盾要采用不同的方法。比如不要动辄将过激利益诉求者视为“刁民”,不要把经济问题政治化、内部问题社会化、局部问题扩大化,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需要行政的、法律的、经济的、情感的手段和方法。
  一些极端人士跑到高速公路上拦运狗车,僵持十几个小时,没有矛盾的协调和解决机制出场。一些人无所节制地搞人肉搜索,侵犯他人人身权利,没有什么处理措施。冲突发生,爱狗人士以暴制暴,反击的人们骂狗粉,你来我往,至于行政的、法律的、经济的、情感的手段和方法,尚无觅处。
  作为单个事件,社会关注的兴趣总会慢慢淡下来,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问题,指望靠时间来冲抵它们的影响非正途。动物保护凝结的问题,对治理提出了课题,不能当成热闹来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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