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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08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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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D02版:先驱博客
打架教官,尽显教育仓皇
 作者:戎国强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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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4日下午5点左右,湖南龙山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来了一批特殊的伤员,他们是该县皇仓中学的学生。报道说,他们是在军训中与教官发生冲突而受伤。所谓“冲突”,说白了就是打架。军训教官与受训学生打架?听起来是匪夷所思的。学生不该打架,教官更不该打架;更何况是跟自己的教育对像打架;“皇仓中学”怎么会如此仓皇?这其中的是非曲直应该如何辨别、判定?跟此事有关的部门,如学校、教育局、人武部应该或可以从中吸取什么教训?
  冲突的缘由是,当天上午军训休息时,某班学生与某教官打闹,由于学生较多,教官吃了亏。吃亏的教官应该怎么办?取决于他怎么看待此事。如果打闹中他发现有的同学有伤害的故意,已经不是一般的玩闹,这说明这个或这些同学的行为甚至思想意识有问题;即使对教官有所不满,也不该采取这种行为;作为教官,应该意识到,对这样的学生,应该有针对性的教育。当然,军训是一项短期教育活动,不能要求教官对其长期负责,所以,教官可以跟班主任沟通,把教育的接力棒传下去。
  “打架教官”感受到的,是自己“吃亏”了。“吃亏”,是打架者的感受,不是教育者的感受。教育者,也会感到“吃亏”,但不会止于吃亏,他能从自己的“吃亏”中发现学生所吃的“亏”,即行为和意识上的缺失,进而把学生的吃的“亏”看做是自己的责任,是自己的职业、职分。
  下午训练时,教官对这个班训练特别严,全体学生被罚做俯卧撑,部分学生实在做不动,教官便用脚踩。显然,该教官的履职行为中已经挟带了报复行为。在职务行为中挟私报复,对学生来说,是接受了一次“反教育”:我有权,就可以“练”你,让你吃苦头。用权力实施的“教育”,有一个共同点:都是强者针对弱者实施的;不管这权力有多大或多小。也许权力越小,越有快感,因为机会太难得。以前尽被人家“教育”来著。
  该班班主任发现情况不对,出来说情,没想到被教官打了。此后,学生就帮班主任一起对抗教官。这时,其他教官随即也参与互殴中,最终导致了40多人受伤。打架教官很张狂,皇仓中学很仓皇;权力很张狂,教育很仓皇。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、国家,都经不起这样的仓皇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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