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,因为一起交通事故,警方依法提出刑事交通指控。在我还没有和当事人及他的母亲见面前,当事人的母亲就已经多次与我电话联系,并表示希望能够当面向我请教。开始的时候,我一直觉得这些事应该是当事人自己来做,而不是由母亲代劳。后来我才得知,我的当事人在被警方起诉之后,因为担忧可能入狱服刑,并且一直无法得到一个专业的意见,于是进行自残。
当事人的母亲在和我联系时,总是客气地先问我,此时给我打电话是否会干扰到我的工作。
由于职业的关系,我实在无法长时间地从头听到尾,所以我和当事人母亲通话时,每次只能说一部分,剩下的下次再说。就这样,我慢慢地累积并得到了有关当事人案子的比较完整的资讯。在我看来,除了当事人已有医生证明其患有精神疾病史外,案子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。然而,当我和当事人及其母亲见面后,我突然感到自己作为当事人的律师的重要性,案件也变得特殊起来。
那天,我比约定见面的时间足足迟到了1小时10分钟!虽然事先我就已经知会当事人及他的母亲,我可能会因出庭而晚到30分钟左右,没想到当天的庭审结束得特别晚,当我坐下来和他们两人见面会谈时,已经是下午5点15分了。我的第一印象是,当事人十分焦虑,当事人的母亲则是满脸的问号,看得出她有许多问题要问我。在接下来的20分钟里,我逐个地解答当事人母亲的问题。
在我回答完之后,我觉得当事人还是一样的焦虑,完全没有从我和他母亲的对话中,得到他最想要知道的答案。而从他母亲的表情中我也看得出,她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想让我回答,但她不希望由自己开口问,因为她不知道我会给她和她的儿子什么样的答案。这个答案,如果是正面的,则是皆大欢喜;如果是负面的,日后会怎样,当事人母亲的表情已清楚地表达出了她的担忧。
当事人母亲的头发是灰白的,满脸的辛劳和担忧。可以想见,照顾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,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!我明白他们想要的答案,于是,我主动地问当事人:“你当时为什么不遵守交通规则驾驶你的车辆?”当事人告诉我,他看到前面车牌的号码要他加速或减速。除此之外,他还听到其他的声音,告诉他加速行驶。对我而言,这个回答是典型的有精神疾病的人发作的状况。
接下来我问:“你是不是担心会入狱服刑?”当事人犹豫了一会儿说:“是的。”针对当事人的担忧,我告诉他:“你绝对不会入狱服刑,因为罚则是罚款,没有刑责,作为你的律师,你可以相信我。”这句话一说完,当事人开始有了笑容,他的母亲随之也露出了笑容。在沉闷了20多分钟的问答后,这一刻对他们来说似乎未来一下子变得不再是暗淡的,而是有重生的机会。接下来的15分钟,在轻松的对话中,我将法律程序告诉了当事人和他的母亲。
为什么当事人的母亲一路陪同有帮助?辩护的工作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和分析问题,但协助和引导理解问题所在,有时家属的陪同会有绝对的帮助。但是华人被告一般都不愿意家人知道,不管是什么原因,我这次的经历再次提醒刑事被告当事人,家属的参与可以得到更好的效果。判刑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,法官必须考虑家属的参与是否对当事人的感化有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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